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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转让+合伙企业节税案例:
A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,张三持有100%股份,评估后所有者权益金额为 1 亿元,张三打算以一亿的价格转让100%股权,结合公司情况对此次股权转让进行税务筹划。
一、操作模式:
假定A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甲乙的转让价格为 1 千万。
第一步:由甲的朋友(亲属)在园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;
第二步:甲将股权以 1 千万元价格转让给有限合伙企业;
第三步:有限合伙企业正常经营 3 个月以上,再将持有 A 公司的股权一亿元转让给最终受让方。(假定核定应税所得率 10%,按个体生产经营所得五级累进制计算)(所得税率详情请参考下图)。
二、正常转让情况下应当缴纳的个税金额:
( 1 亿- 1 千万)*20%=1800 万
印花税(购销合同万分之三): 1 亿*0.03%=3 万,共计:1803万
三、合伙企业筹划后纳税情况:
筹划后:核定应税所得率 10%
个税: 1 亿*10%*35%-6.65≈350 万
印花税:
平价转让到合伙企业: 1 千万*0.03%=3000元
合伙企业最终转让: 1 亿*0.03%=3万
共计:353.3万
筹划前:1803万,筹划后:353.3万。
节税: 1803-353.3=1449.7万,节税比例:1449.7/1803=80.40%。